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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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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家港建筑工务处的
张家港市凤凰镇河阳山歌馆工程已经由张家港市发展和计划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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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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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
张家港市凤凰山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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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东入口平桥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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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年3月25日至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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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东入口平桥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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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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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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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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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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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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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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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加入格式代码后上传至工务处网站:换行 或换行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
2.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1)企业在2007-2009年(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内施工长度在15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5家时,通过抽签法确定不少于5个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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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申请人于
2010年3月2日至
2010年3月4日每天上午
8:30至下午
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张家港建筑业网报名,并于
2010年3月2日至
2010年3月3日上午
8:30至下午
5:00到
张家港建筑业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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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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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贫油国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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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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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江苏张家港市人民路68号1801室 |
联系人:
陈彩福 |
传真:
0512-5699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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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2-56990651 |
邮编:
215600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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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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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杨梅玉 |
传真:
0512-5811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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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2-58116115 |
邮编:
215600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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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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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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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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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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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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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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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3月2日至
2010年3月4日 |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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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