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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张家港建筑工务处的 张家港市公安局乐余派出所工程已经由张家港市发展和计划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张家港市
      2.工程规模: 绿化面积850平方米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年4月26日 2010年4月28日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监理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叁级及以上
      2.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3.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其他条件:
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申请人办理资质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养老保险证明);(9)必须具有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10)禁止借资质挂靠,一经发现,取消借与被借单位投标资格。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9家时采用抽签选定9家,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入围。
    5.请申请人于 2010年4月26日 2010年4月28日每天上午 8:30至下午 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张家港建筑业网报名,并于 2010年4月26日 2010年4月28日上午 8:30至下午 17:00 市公园路8号(3楼)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其他:
    7.
招标人地址: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18楼 联系人: 吕江 传真: 56990652
电话: 56990652 邮编: E-mail:
    8.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明 传真: 58686313
电话: 58686313 邮编: 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黄明 性别: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2010年4月28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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