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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张家港建筑工务处的 张家港市公安局新建城中派出所办公及业务用房工程已经由张家港市发展和计划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龙潭路工业学校址内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食堂四层+一层架空层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年8月1日 2010年11月1日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智能化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
      2.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机电安装工程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二级以上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其他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带本人在单位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证明)。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9家时采用抽签选定9家,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入围。
    5.请申请人于 2010年5月27日 2010年6月1日每天上午 8:30至下午 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张家港建筑业网报名,并于 2010年5月27日 2010年6月1日上午 8:30至下午 17:00 张家港建筑业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其他:
评分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投标合理最低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成本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在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公示。 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有效报价中合理最低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成本价的单位第一中标侯选人。
    7.
招标人地址:江苏张家港市人民路68号1801室 联系人: 吕江 传真: 0512-56990652
电话: 0512-56990651 邮编: 215600 E-mail:
    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海滨 传真: 0512-58989091
电话: 0512-58989091 邮编: 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2010年6月1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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