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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工程建设项目材料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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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工程外墙干挂石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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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地点: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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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规模:
约1.7万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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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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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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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人:
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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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话:
0512-56990653传真:
0512-5699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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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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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采购内容:
外墙干挂石材,水晶灰麻,总计约17000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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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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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450万元以上(含450万元)。 |
十一、投标报名人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 3.银行登记信用证明。 4.法人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业务代表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5.近三年财务报表。 6.公司简介(包括规模简介、产品简介、业绩简介)。 8.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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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10-2-28,提交地点见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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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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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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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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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 |